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有):若未实行 “三证合一” 或 “多证合一”,则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同理,若未与营业执照合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章程(或相应的企业组织文件):用于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等内部治理情况。
经办人身份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确认经办人具有代表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的资格。
外债相关合同及附件:
外债合同正本:包括借款协议、贷款协议等,要详细列明借款条件,如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时间等,且需注明双方的中英文名称。
合同附件(如有):例如还款计划、担保合同等,这些附件是外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外债的具体安排和风险保障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状况相关材料:
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全面反映企业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近期的财务报表:除了三年的审计报告,可能还需要提供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便审核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
银行授信信贷证明(如有):银行出具的授信信贷证明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偿债能力的依据之一,若企业有相关授信,建议提供。
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资金用途说明:详细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如用于项目建设、技术研发、设备采购等。
项目相关文件(若资金用于具体项目):如果外债资金用于特定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申请书、投资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外债资金的合规用途。例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用于收购境外资产,需提供收购合同、意向书等文件。
担保相关材料(如有):
担保合同正本:若企业为外债提供了担保,需提供担保合同,明确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
担保物清单(如有):如抵押物清单、质押物清单等,详细列出用于担保的资产信息。
担保人资质证明:提供担保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以评估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其他材料: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可以提供企业的信用评级报告,作为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
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若企业之前有过中长期外债备案记录,需提供相关的获批文件以及额度使用和信息报送情况的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证明企业内部已经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进行外债借用及担保等行为。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用于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以便审核部门了解企业的控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