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政策法规与备案要求:
熟悉相关政策:深入研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的政策文件,如《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明确外债的定义、备案的范围、程序以及各项具体要求,确保企业的外债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确定备案适用范围: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 1 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事项,通常需要进行外债备案登记。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集团整体外债规模管理试点等,要明确其具体的备案要求和流程。
评估企业自身条件:
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过往的债务按时足额偿还,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备案前,建议企业自查信用报告,确保不存在可能影响外债备案的信用问题。
财务状况健康: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及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证明其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来承担外债。
资金用途合理:外债资金应有明确、合理的用途,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例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实体经济相关活动,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违规行为。
制定偿债计划:企业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明确外债的还款来源、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等,以保证能够按时偿还外债本息。
准备备案申请材料: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若已与境外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若处于意向阶段,提供意向书及相关谈判进展说明。
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说明外债资金的具体投向,如用于项目建设,需提供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用于收购,需提供收购合同、意向书等。
担保文件(如有):如果企业为外债提供了担保,需提供担保合同、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专 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律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企业的外债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外债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本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选择申请途径与提交申请:
确定申请机构: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外债备案申请。具体提交至政务大厅的特定窗口,也可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但要注意邮寄的地址和收件窗口信息。
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一式多份(具体份数根据要求确定)。通过指定的在线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跟踪审核进度与配合审核:
审核流程: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资金用途、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可能包括初审、复审等多个环节,如有需要,还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配合审核工作:企业应积极配合审核部门的工作,及时回复审核部门的问询,提供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对于审核部门提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尽快完善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
获取备案登记证明:
审核通过:如果申请符合规定,企业将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可以登录相关在线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证明,也可以到政务服务大厅领取纸质版证明。
审核不通过:如果申请未通过审核,企业会收到不予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通知中会说明理由。企业可以根据通知中的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后重新申请,或者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进行整改后再次申请。
后续事项与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或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重大事项报告:若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借款主体变更、借款金额重大调整、资金用途变更等,或者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