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环节
企业要了解不同地区发改委的权限和要求。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备案;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时,要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例如,填写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时,要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如企业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方式等信息不能出现错误。
投资主体实施备案类境外投资项目,在对外签署具有终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取得发改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企业不能在未取得通知书的情况下就开展实质性投资活动,以免造成合规风险。
商务部门环节
企业需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注册和申报。在填报《境外投资备案表》等表格时,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写。例如,对于境外投资的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的币种等信息要准确填写。
不同的投资类型(如新设、并购等)可能有不同的材料要求。对于并购类境外投资,除了一般的备案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企业要根据投资类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企业应在收到商务部门发放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投资,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或者面临证书失效等情况。
外汇管理局环节
企业在获得商务部和发改委的相关文件后,才能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如果没有这些前置文件,银行不会受理外汇登记业务。
投资金额 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企业要按照外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如资金用途、资金汇出计划等。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企业要妥善保管该证件,以备后续外汇业务办理和监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