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办理ODI备案的审核要点
天津企业办理ODI备案的审核要点
天津企业办理ODI备案的审核要点
天津企业办理 ODI 备案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境内企业运营情况:
财务方面,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应显示盈利,且净资产回报率建议高于 5%,资产负债率建议低于 70%,这样能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会影响 ODI 备案的审批。
企业必须是在天津市内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需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对于成立时间,通常要求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由于难以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通过审批的难度较大,但并非不能申请,具体情况需根据项目综合评估。
主体资格:
经营范围匹配度:企业的经营范围应与拟投资的境外项目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或匹配度。例如,一家从事制造业的企业投资境外的相关制造项目,或者贸易企业投资境外的贸易业务相关项目等,更容易通过审核;若企业经营范围与境外投资项目毫无关联,可能会引起审核部门的质疑。
经营状况良好:
股东背景清晰:境内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情况需清晰明确,各股东或合伙人应资信良好,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若股东结构复杂或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说明股东背景。
投资资金来源:
对于企业自有资金,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明材料,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科目,以证明大额资金入账确为源自自身日常经营。同时,还可能需要提供账户附言、原始合同、发票等材料进行交叉复核。
如果是银行贷款,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并且合同中应明确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境外投资项目,不存在资金挪用等问题。
对于权益性出资,要重点关注资产交易的原始凭证,如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买卖证明及证券账户交易流水等。
对于募集资金,则需关注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本身的合法合规性,包括是否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相关登记证明等,同时审核公司章程或合伙企业协议等。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企业需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如生产经营所得、实收注册资本等)、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如私募和公募基金等)、权益性资产出资(如公司出售房地产等资产获取的资金)等。无论哪种资金来源,都必须是合法合规取得的。
资金证明材料充分:
境外投资项目:
对于在境外投资新设主体,企业需提供详实可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市场分析、投资预算、收益预测等内容,以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求和商业合理性。
对于并购或增资存续中的境外主体,企业要提供该境外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应涵盖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内容,以证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和投资的合理性。
项目真实性:
符合政策导向:监管部门会审核境外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整体的经济安全利益及产业政策导向。对于敏感行业及领域,如房地产、酒店、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审核较为严格;而对于能够促进出口、获取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带动优势产能、创造就业等的非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更容易获得批准。
资金去向明确:企业需要提供资金出境后的具体使用计划,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境外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抽逃资金、涉嫌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