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及权限划分:
发改委:投资主体是海口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其主要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流向等。
商务部门:海口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海南省商务厅负责海口企业境外投资事项的整体审批。
外汇管理部门:企业在完成商务和发改的备案、核准后,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备案的条件:
主体资格要求:境内投资主体应为在海口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状况要求:通常情况下,企业好成立满 1 年以上且具有盈利,净资产和净利润要大于对外的投资额,资产负债率建议低于 70%,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支持境外投资项目2。
合法合规及真实性要求:境内公司的业务不能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清单,如房地产、酒店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等。股东的背景和资金的来源必须合法和真实2。
备案所需材料: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明确投资的具体方式、股权结构、双方权利义务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包括市场前景、投资收益、风险评估等。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若涉及并购,还需提供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准确填写投资相关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公司董事股东会决议或出资决议,体现企业的投资决策。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企业将准备好的项目材料提交给相应的发改部门。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发改部门会告知企业补齐补正。审核通过后,发改部门发放《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
商务部审批发证:将经发改委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到商务部门。商务部门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两年内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外汇管理局备案:企业凭商务部门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等,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投资金额 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审核后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备案后的注意事项:
报到登记:境外企业(机构)在完成境外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天内,境内主体需在相关信息服务系统上录入报到登记信息后打印《境外中资企业报到登记表》,并将境外企业(机构)注册登记文件送商务部门加盖公章。之后,企业持加盖境内主体公章的《境外中资企业报到登记表》到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经商参赞处(室)办理报到登记。
后续信息报送: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商务、发改、外汇等部门报送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经营状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