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长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长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长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因投资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新设境外公司、并购境外公司、变更备案、境外再投资、终止备案、证书失效补办等情况。具体如下:
新设境外公司:
《境外投资(机构)备案表》(并加盖印章后提交);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其他材料(如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并购境外公司:
《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提交);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尽职调查报告;
其他材料(如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变更备案:
非实质性变更(包括投资主体名称变更、境外企业名称变更、出资币种变更、出资方式变更、投资路径变更):
实质性变更(增减资、股权变更、投资主体变更、终目的地变更):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变更后的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
其他材料(如《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境外投资业务情况、近期统计报表截图等);
增资扩大项目规模或开展新项目、终目的地变更的,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变更后的《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附《工商变更核准单》;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其他材料(如《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境外投资业务情况、近期统计报表截图、视情提供变更后的境外注册文件等)。
境外再投资:
原经备案的境外企业利用其经营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如向境外银行贷款等)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须向原备案机关提交《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加盖印章)。
终止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机构)终止报告表》(加盖印章);
境外注销法律文件或股权转让协议;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证书失效补办:
刊登的遗失声明的报纸;
境外投资企业经营情况说明;
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