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申请条件:
信用良好: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
治理与风控完善: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能够有效管理和应对外债带来的风险。
偿债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确保能够按时偿还外债本息。
准备申请材料:
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各主体的合法身份和资格。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以便清晰了解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内外部决议文件: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如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证明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公司章程: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的基本依据。
财务报告:发行人、担保人(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贷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如有):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项目支持文件(如有):如果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等,用于证明外债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过往外债备案证明及额度使用情况(如有):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以便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的外债历史情况。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专 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可作为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以正式文件形式阐述企业申请外债的基本情况、原因、用途等,需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 1 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需明确企业及相关签字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函模板可在相关部门 “文件下载专区” 下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 1 份。
附件材料:
网上登记申报: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进行网上登记。
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电子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
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按照要求的地址和方式报送至相关部门。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便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
审核与反馈:
相关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随后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如果材料内容存在错漏,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获取备案结果:
备案结果信息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企业可联系相关部门领取。
后续信息报送:外债发行后,企业需在每期发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发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