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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办理详细解析
发布时间: 2024-07-26 10:23 更新时间: 2024-09-08 08:00

拉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办理详细解析



拉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及相关事项,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外债定义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所称企业中长期外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二、申请条件


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也可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2. 材料审核: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的,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

  4.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5. 特殊情况: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报告内容


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2.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3.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4.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5.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对于属于管理范围但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


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之一且确需调整的,


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理由充分的申请作出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对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出具不予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企业根据审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审核登记过程中,企业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审核登记申请的,应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


企业须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


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建议拉萨企业在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当地发改部门或相关专 业机构咨询。


同时,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企业还需关注新的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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