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信息与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公司章程:需提供公司章程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确保企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股权架构图:提供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注册登记证明:包括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如适用):如果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财务与经营状况证明: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企业近三年及近一期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信用评级报告(如适用):若企业有信用评级报告,可一并提供,以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
还款能力证明:例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企业的现金流预测等,证明企业具有偿还外债的能力。
外债相关材料与合同: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如果已经与境外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需提供合同的正本及副本;如果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可提供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借款的初步意向和主要条款等,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等关键条款。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资金用途说明:详细阐述外债资金的用途,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确保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适用):如有担保措施,需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书,详细说明担保条款和条件。同时,还需提供担保人的相关资料,证明担保人的资质和担保能力。
内部决策与外部意见: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提供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决议应明确表示同意企业进行外债融资,并对融资的规模、期限、用途等关键要素进行确认,需有参会股东或董事的签字以及企业公章。
法律意见:由法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确保企业外债备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等内容,同时还需提供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文件(如适用):对于涉及募投项目的,还需提供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