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析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析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析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是境内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以下是详细解析:
备案的意义和依据:
意义:国家实施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制度,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依据:主要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明确了境外投资的管理要求、备案流程等事项。
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于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对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境外投资事项的立项审批等工作。例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务部门会对投资项目的商业可行性、投资主体的资质等进行审核。
国家外汇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的资金用途流向进行监督管理,境内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在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确保资金的跨境流动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备案条件:
主体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说明资金来源等情况,否则一般较难通过审批。
投资项目要求:投资项目需符合 “境外投资” 定义,即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并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若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等)、敏感行业(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等),则需实行核准管理而非备案管理。
资金来源要求:企业需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发改委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7 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根据投资金额、项目性质等确定是备案还是核准)。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投资项目的商业计划、投资主体的资质等。审查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否则证书将失效。
外汇管理局备案:境内机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如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商务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向境内企业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凭此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
备案材料:
企业基本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公章、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证明企业的身份和基本信息。
投资项目相关材料:投资来源分析、投资环境分析、可研性报告和项目简介等。可研性报告需详细阐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市场前景、投资预算、收益预测等内容,并且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可行性。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后续维护与监管:
商务部门:境内主体需要报告境外企业的月报和年报。若当月有投资资金汇出,需在次月 10 号之前完成月报;每年的 6 月中旬开始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
发改部门:项目完成之日起,境内的投资主体在 20 个工作日之内提交项目完成的情况报表。
外汇管理部门:境内的投资主体应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以内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端、银行端或者事务所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的境外企业存量权益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