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 更新时间 2024-11-14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521830627 联系手机 13521830627 联系人 王经理 立即询价 |
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以下为您详细解析:
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 年第 56 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等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备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申请主体
商丘市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其中 “控制” 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
四、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
相关附件:根据具体要求可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涉及项目融资)、担保或增信措施文件(如有)等。
五、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实行线上申请,之前也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报告及附件。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
材料审核:
受理:审核登记机关收到申报材料后,若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也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
审核与决定: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若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需要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证明文件获取与后续手续: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对于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但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 。
六、注意事项
外债资金用途需符合规定,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申请企业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企业应关注政策动态,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丘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严格的过程,企业需充分了解政策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以实现利用外债促进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建议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 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