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 更新时间 2024-11-16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521830627 联系手机 13521830627 联系人 王经理 立即询价 |
广西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广西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广西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广西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常见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对于投资主体的要求,如国内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以境外投资备案,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可参照相关办法执行,非企业法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需按规定办理,在境外设立机构则不在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管理范畴。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非金融企业属于商务部管理范畴,可备案但应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国内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境外投资不可以备案。
其次,在共同投资方面,如果存在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商委部门将投资金额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将持股比例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若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授权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再者,关于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汇出投资款,则证书永 久有效;如两年内未汇出投资款,证书则失效,需要办理证书注销手续。发改部门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到期后失效,无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外,境外直接投资会被严格审核,如合伙企业、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如无法说明具体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等等合规方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则很难通过审核。
同时,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约定的一个投资主体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无需重复申请。变更登记前,银行应认真核实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投资情况相符。减资或转股登记时,应区分减资或转股的标的是义务还是实际,并区分不同系统功能模块办理。在转股同时包含义务和实际的情况下,应先办理转实际,再办理转义务。
在资金出境方面,银行应审核企业填写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信息,如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其他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合作合同相关约定信息不一致,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特殊原因,企业应提交相关材料予以说明,并以《申请表》为准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