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521830627
分公司新闻
北京市发改委立项的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0-18 10:01 更新时间: 2024-10-18 10:07
观看北京市发改委立项的详细解读视频

北京市发改委立项的详细解读

b2.png


北京市发改委立项是项目建设单位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项目申请,经过一系列审核、评估和论证程序,发改委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实施的过程。以下是其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2. 通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立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

  3. 北京市内注册的各类法人(投资主体),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的投资项目也适用,但中央管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 申请材料:

  5.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有主管部门同意函)。

  6. 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7.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8. 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9.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10.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附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11. 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投资主体事先报送的书面信息报告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1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3. 项目申请报告: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示范文本和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包括项目名称、投资各方基本情况;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项目总投资及用途、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说明;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并购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

  14. 相关证明文件:

  15. 申报流程:

  16. 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若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会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17. 评估论证:市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承担责任。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请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18. 提交申请:投资主体可以将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经注册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市发展改革委;也可以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

  19. 部门审核:

  20. 审批决定:市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审核意见。如 20 个工作日不能作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需注意,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21. 后续变更:

  22.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出现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中方投资超过原核准的中方投资额 20% 及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等,需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23. 意义与作用:

  24. 对企业来说,发改委立项是项目合法合规进行的必要程序,能为项目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提供依据,也是项目后续推进、验收等环节的基础。

  25. 对北京市的发展而言,有助于合理规划和布局各类项目,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


联系方式

  • 电  话:13521830627
  • 联系人:孔经理
  • 手  机:13521830627
  • 微  信:wzx9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