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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发布时间: 2024-08-12 11:38 更新时间: 2024-11-21 08:00

以下是湖北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一、政策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关于外债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适用对象


在湖北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企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外债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债管理规定,具有明确、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四、申请材料


《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外债规模、期限、利率、用途等。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借款意向书或借款协议(草案),包含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计划等主要条款。

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caigou合同等(若有具体项目)。

企业关于外债风险防控和偿债计划的报告。

企业内部关于外债决策的相关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如有担保,提供担保合同或担保意向书。


五、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系统,填写外债备案登记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初审: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或修改并重新提交。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外汇管理部门可能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与决定:外汇管理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行综合审核,做出是否予以备案登记的决定。

领取结果:企业收到备案登记通过的通知后,可前往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或通过网上系统自行打印。


六、办理时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包括企业补充材料、现场核查等时间)。


需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 业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同时,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另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还包括:


企业应当在按照约定的首 次提款前完成审核登记手续,获取《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否则不得借用外债。

发改委对企业借用外债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应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企业借用外债登记的申报范围为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高 级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而1年期以内的外债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负责管理。

境内企业间接在境外借用外债,即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以注册在境外的企业的名义,基于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在境外发行债券或借用商业贷款等情况也适用该办法。其中“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的界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财务指标、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判断。例如,境内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或者净资产的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借款人同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比例超过50%,且经营活动的主要环节在境内开展或者主要场所位于境内(或者负责经营管理的高 级管理人员多数为中国公民或者经常居住地位于境内的),应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企业可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决策在境内外使用外债资金,其用途应符合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zhengfu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同时规定,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企业在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应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并如实、准确地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专 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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