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新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新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新余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发改委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表:详细阐述项目背景、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为发改委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供依据。
投资主体带编号的红头请示文件:以正式的红头文件形式,向发改委提出境外投资的请示,明确投资意图、投资金额、投资方式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等。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作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一般要求提供近一年经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评估企业投资能力的重要指标。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明确记录企业内部对于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包括参与决策的人员、决策时间、决策结果等。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从投资主体一直追溯到终实际控制人,确保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相关法律文件:若境外投资涉及投标、并购或与其他方合资合作,需提交投标文件、并购合同、合资合作协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股权比例、合作方式等关键条款。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贷款合同、自有资金证明等,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和合法性。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交的境外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因不实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通过商务部 “境外投资管理系统” 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涵盖企业基本信息、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路径、投资规模等内容。
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交境外企业的章程;并购境外企业则需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应符合投资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再次强调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构成,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深入分析和评价境外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提前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并购项目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若为并购项目):附上并购项目的相关情况说明、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以便商务部门对并购项目进行全面审查。
外汇管理局所需材料(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办理):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如实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境外投资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计划。
境内投资主体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身份和经营资质。
商务部门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作为企业已获得境外投资资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