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部门
如果内蒙古是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包头企业可以向内蒙古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若不是试点省市,企业则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准备材料
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公司章程,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相应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架构图,清晰呈现企业股权结构。
财务相关材料: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这些报表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用于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企业信用报告;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银行授信文件、资产处置收入证明等;如有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也可提供。
外债合同与资金用途材料:外债合同或意向书,要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译本;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如企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确保外债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内部决策材料: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依据公司章程出具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署,保证所有提供材料和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也可以选择窗口办理,前往国家发改委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完成线上填报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按要求装订和封装,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但要注意邮寄地址和截止日期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