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
企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必须是独立法人。这意味着企业要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并且正常运行。企业的经营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例如,企业不能存在被相关部门查处的严重环保违法、安全生产违法等情况。
财务状况
企业的财务状况很关键。首先要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比如,如果一个企业连续亏损,可能被认为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外债。同时,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要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表明企业的财务风险相对较低。而且企业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包括有稳定的现金流等,以确保可以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
信用状况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不能有严重的刑事犯罪,如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因为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另外,在金融、税务、工商等方面也不能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例如,不能有拖欠税款、银行贷款逾期不还或者在工商登记中有欺诈等行为。
外债资金需求与用途
企业要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外债资金必须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实体经济领域。比如用于购买新的生产设备、建设新的厂房、升级技术等。不能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像不能把外债资金用于股票市场的投机交易。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一般企业不能转借他人,不过如果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经明确相关情况并且获得批准的除外。
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因为借用外债会面临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多种风险。企业要能够有效识别这些风险,比如知道汇率波动会对外债偿还成本产生多大影响。还要能够评估风险的大小,并且有合理的应对措施,例如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当汇率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采取相应的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内部管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要健全,这样才能有效管理和监督外债资金的使用和偿还。例如,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外债资金的收支,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来负责外债相关事务。
其他要求
企业所在行业不能是国家限制或禁止外债融资的范畴。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比如高污染、高能耗且不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行业可能会受到限制。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或达到一定规模),并且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 - 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 aaa 等,这些条件表明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实力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