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申请表
企业要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官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前往当地发改委部门,获取《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境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投资目的地、投资领域、项目名称等)、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等信息。填写完成后,加盖企业公章以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收集附件材料
企业资质材料:提供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且经营范围与境外投资项目相关或符合企业正常业务拓展方向。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实行多证合一,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和税务登记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以证明企业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合法性。
企业决策文件:准备企业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原件。决议内容应明确表示同意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项目,包括投资金额、投资目的地、投资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并且决议的形成过程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财务材料:提供企业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报表可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如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帮助发改委评估企业是否有能力进行境外投资。另外,如有银行贷款用于境外投资,还需提供银行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合同复印件,明确贷款金额、用途等相关条款。
投资项目材料:准备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项目背景(如投资项目的起因、当地市场需求等)、项目内容(如投资的具体业务、建设规模等)、市场分析(包括投资目的地市场规模、增长趋势、竞争状况等)、技术可行性(若涉及技术要求,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来源等)、经济可行性(如投资预算、收益预测、成本分析等)。同时,提供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意向书或协议草案,其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股权比例等关键条款。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所有附件材料按照当地发改委的要求进行整理,一般可以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文档或者前往发改委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确保材料齐全、清晰,以便发改委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