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
明确需求和目的:企业要确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金额、期限、用途等,同时对自身的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比如,企业计划借外债用于扩大海外市场业务,就要明确所需资金规模、预计拓展业务的时间周期以及未来的收益情况,以此来确定外债的金额和期限等。
了解政策法规:仔细研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熟悉外债备案登记的要求、条件和程序。这有助于企业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国家的外债管理规定。
材料准备: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以及企业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内部治理文件。
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需经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证明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评估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依据。
借款项目资料:如果外债用于特定项目,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实施计划、预期收益等内容。同时,还需提供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文件、的环境评估文件等(如果适用)。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预测报告、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产证明等。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预测,展示未来几年的经营现金流足以覆盖外债的本息还款,或者提供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资产证明作为还款的保障措施。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担保合同、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果有担保方或抵押物)、跨境投资或关联交易的证明文件和说明材料等。
网上申请:
登录系统: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如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填写信息:按照系统指引,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申报信息,注明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等内容。
上传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要求上传至系统(注意材料的格式和大小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免影响外债资金的及时使用。
受理与审核: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多方面。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现场核查(如有必要):对于部分重大或复杂的外债申请,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审批决定:
作出备案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经过审核,若企业的申请符合规定,将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若不符合规定,则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备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化,如申请材料的复杂程度、审核过程中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企业可在相关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结果通知与领取:
通知方式:备案结果信息一般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企业。
证明领取: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企业也可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领取。
后续事项: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接受监管: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变更与延期(如有需要):若外债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如金额、期限、用途等,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需延期还款,也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