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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及概念
发布时间: 2024-10-30 09:49 更新时间: 2024-11-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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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定义


外商直接投资,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它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在中国,FDI 通常指的是 “外商直接投资”,也称作 “inward FDI”。外商直接投资是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中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中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中国直接投资的行为。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外商投资必须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是经营性组织也可以是非经营性组织。


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采用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新的投资方式有 BOT,在基础设施领域已开始尝试;投资性公司,鼓励境外大公司开展系列投资计划;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发起或募集方式设立;购并,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此外,外商在国内投资的形式还包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具体来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合作开发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分为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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