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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发布时间: 2024-08-26 10:19 更新时间: 2024-09-18 08:00

烟台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以下是关于烟台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解析:


一、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6 号)是烟台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主要政策依据 。


二、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 12。其中,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1。具体的申请主体由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地方企业(含金融机构)” 调整为 “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


三、申请条件


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

附件: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


五、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企业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审核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 。

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会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的,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核: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

补齐补正: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

变更申请(如有需要):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等,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理由充分的申请作出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对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出具不予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企业根据审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撤回申请(如有需要):申请审核登记过程中,企业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审核登记申请的,应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 。


六、审核登记证明的有效期与使用


《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 2。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对于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但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 。


七、外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企业外债资金使用应聚焦主业,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其用途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

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八、信息报送与监督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对企业外债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企业须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对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烟台企业在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材料、履行程序,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外债的合规使用。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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