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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去哈萨克斯坦进行境外投资备案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7-22 09:52 更新时间: 2024-11-26 08:00

企业去哈萨克斯坦进行境外投资备案详细解读


企业去哈萨克斯坦进行境外投资备案,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一系列流程,以下是详细解读:


一、境外投资备案的意义


境外投资备案的主要目的是监管和统计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备案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以保障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要求,同时也为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的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境外企业、通过境外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情况。


三、备案涉及的部门和相关证书


境外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


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外汇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凭证》。


四、备案流程


确定投资项目并准备相关材料:慎重选择投资项目,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准备投资申请书、投资方案、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大陆公司和对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主要业务、产品市场分析、用户需求、公司优势等;

填写备案申请表并提交:向有关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性质和投资金额,分别向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递交备案申请,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材料,按要求缴纳备案费用;

审批机构受理与初审:发改委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材料符合要求,将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如存在问题,会要求投资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实质审查:发改委对投资项目进行实质审查,包括项目的合规性、风险评估、合同条款等方面。审查期间,可能会要求投资者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材料;

审批决定:经过审查后,发改委将作出是否批准备案的决定,并通知投资者。如备案获得批准,投资者可继续推进后续工作;如备案未获批准,投资者需了解原因并作出相应调整或申诉。


整个备案时间通常为2-3个月。


五、注意事项


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内和哈萨克斯坦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境外投资的规定有所不同,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提前了解哈萨克斯坦政策和法规:包括投资限制、外资准入条件、税收政策等,以评估投资风险并做出明智决策;

寻求 专 业咨询和指导:境外投资备案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财务事务,可寻求专 业的咨询机构或顾问的帮助,以了解备案流程、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并协助完成备案申请;

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填写备案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任何虚假信息或重要遗漏都可能导致备案申请被拒或延迟审批;

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监管部门会核查投资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针对不同的资金来源,核查方式和关注点各有侧重;

确保项目真实性及资金去向合规:监管部门会进一步关注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及资金出境后的去向,要求境内企业提供资金出境的具体使用计划,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境外投资活动,不存在抽逃资金、涉嫌洗钱、损害国家经济安全等情形;

关注政策变化:持续关注国内和哈萨克斯坦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六、哈萨克斯坦公司注册类型及要求


哈萨克斯坦常见的公司注册类型包括:


哈萨克斯坦股份公司(JSC):要求较低的实收股本,必须至少有1名董事是自然人,只需一名任何国籍的股东即可完成注册过程。所有公司注册文件必须以哈萨克语或俄语翻译并提交,并由近的哈萨克公证人公证;哈萨克斯坦JSC依法必须每年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还必须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支持其业务活动;

哈萨克斯坦有限合伙企业(LLP):所有者不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可以由单个合作伙伴设立,该合作伙伴可以是任何国籍。客户必须投资低合伙资本并任命一名董事,该董事必须是个人;所有法律文件必须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在提交公司注册之前,所有翻译也必须经过公证;

哈萨克斯坦代表处:虽然可以由外资拥有,但不允许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行直接销售,因此,该实体只能从事市场研究和促进母公司的业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可以通过任命当地代表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无需母公司注资即可在哈萨克斯坦开展业务,但必须在哈萨克斯坦设有注册办事处。


注册哈萨克斯坦公司的基本程序如下:


获得商业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如有必要);

选择公司名称并确保其唯一性,使用外文名称时,应使用国语(哈萨克语)和俄语音译,名称中允许使用“哈萨克斯坦”一词和城市名称的完整版本和缩写版本;

确定注册资本额,可根据新公司的计划支出考量;

准备相关文件,如申请书、公司章程、创建者关于公司法定地址的证明函等。若是外国法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经过认证的外国法人创建文件的副本、经过认证的证明创办者外国法人合法身份的工商登记注册或其他文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出具的法人已纳/未纳税费或其他应纳费用情况的证明等材料;若是外国自然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则还需提供外国自然人护照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英语译文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所有文件需经公证(文件均需经加注认证《1961年海牙公约》);

向哈萨克斯坦国内各地受司法部委托的“居民服务中心”或主管机关提交文件;

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登记注册证;

任命总经理,若任命非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公民担任经理,需要获得工作许可证(如有需要,也可使用临时总经理服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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