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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债备案登记那些事
发布时间: 2024-06-21 11:07 更新时间: 2024-06-30 08:00

关于外债备案登记那些事


企业发行外债需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方案应包含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内容;

提交申请:企业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备案登记申请。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审核受理: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同时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如果企业发行外债实际情况与备案登记情况差异较大时,应在信息报送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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