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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向哪些部门提交申请?
发布时间: 2024-06-05 09:40 更新时间: 2024-07-07 08:00

办理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向哪些部门提交申请?


办理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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