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报告及附件。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内容。
材料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情况,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会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也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
审核过程: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审核结果: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后续手续: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
需注意的是,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而变化,建议企业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新的规定和办事指南。
同时,企业外债资金使用应聚焦主业,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并且要做好风险管理,配合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