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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企业办理境外投资ODI 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08-14 10:20 更新时间: 2024-11-23 08:00

新疆企业办理境外投资ODI 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新疆企业办理境外投资 ODI 备案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申请企业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需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财务要求: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zui好高于5%,越高越好;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zui好低于70%,越低越好。


此外,如果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则实行核准管理,需由商务部直接受理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审批。敏感国家和地区以及敏感行业的具体范围,可参考相关政策规定。


具体备案条件可能因地区、政策以及投资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商务、发改等相关部门,或寻求专 业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准确了解并满足备案要求。


以下是新疆商务厅 odi 备案的受理条件,供参考:


核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实行核准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属于核准情形的由国家商务部直接受理审批。

备案:依法在新疆地方设立的企业,拟通过新设、参股、兼并、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拥有非金融类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类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除外),提交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受理。


需注意,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该证书就作废。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 odi 投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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