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 ODI 备案注意事项
企业办理 ODI 备案注意事项
企业办理 ODI 备案注意事项
企业办理 ODI 备案注意事项
在进行 ODI 备案过程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投资主体成立年限:一般要求境内投资主体成立时间超过一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同时,“快设快出” 存在风险隐患,易引起监管关注。
投资规模:若出现 “母小子大” 情形,即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审批部门会对此类项目加强材料审核和资金使用监管。
ODI 项目业务范围:虽然未规定境内投资主体主营业务与境外投资目的必须一致,但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投资主体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亦会导致项目被从严审核。
资金证明:在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手续时,需要出具银行资金证明,资金金额需能覆盖本次申请的投资总额。若开展境外投资的募投项目,需提前考虑这一环节。
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汇出时,资金使用计划需要相关合同等资料支撑。
前期费用:在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 6 个月内仍未设立境外投资项目或购买境外办公用房的,应向所在地银行报告其前期费用使用情况并将剩余资金退回。如确有客观原因,开户主体可提交说明函向原登记银行申请延期,但期限合计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如果是多个企业一起进行投资的,好由出资多的企业作为领投方来申请 ODI 备案登记,或者在所有投资企业的协商下选出一家企业作为代表申请登记。
备案有效期:企业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未在境外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若需延期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延期登记,不然过了有效期需要重新按照流程做 ODI 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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