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山西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
必看!山西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
必看!山西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
山西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明确申请主体: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的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且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vie 等特殊安排项下如何确定境内申请主体的问题尚待进一步澄清。
选择管理模式:首 次举借外债时,借款人须选择采取“投注差”管理模式或“宏观审慎”管理模式。
遵守外债规模限制:除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即“投注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投注差”;宏观审慎模式下企业外债额度上限不超过zui近一期经审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2.5倍(非银行)。2007年6月1日之后新设外商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借外债。此外,外商投资性公司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也有相应的外债规模管理规定。
符合资金用途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决策在境内外使用外债资金,其用途应符合相关条件,如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准备详细的申请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证明等。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以及专 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但文件对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的形式及内容未作进一步解释,有待市场实践。以“内保外贷”模式开展的外债受发改委规范,境外母公司拟在境外举借私募债,由境内子公司和孙公司为该贷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担保的,需办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
注意申请时间:企业应在借用外债之前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完成审核登记手续。目前,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按时进行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应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关注政策变化: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和变化,企业需及时关注并了解zui新的政策要求。
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
遵循备案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申请,包括提交申请、备案审核等环节。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了解特殊情况:2023年2月10日前根据原规定(发改外资〔2015〕2044号文)取得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项目,企业已获得的外债备案登记依然有效,无需因新办法施行而重新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但需按照发改委针对外债的有关要求遵守外债风险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外债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同时,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以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如需更详细准确的信息,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或咨询专 业的金融、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