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用途、期限、金额、利率、还款计划等详细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外债发行方案,涵盖外债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等。
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申请外债的决议文件。
企业的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担保情况说明及相关担保文件(若有提供担保)。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企业申请外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涉及特定行业或项目,可能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企业在申请前应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准确的申请材料。
外债审核登记:
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企业应当在借用外债前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完成审核登记手续。未经审核登记,不得借用外债。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内容。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对于未取得《审核登记证明》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